云堡垒机服务等级协议

 

为使用蓝队云云堡垒机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云堡垒机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SLA),以及蓝队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定义、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等级指标、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蓝队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术语

1.1 蓝队云提供的云堡垒机服务,是指蓝队云通过在您(也称“客户”)的 私有网络 VPC 中部署本服务实例并将其作为代理网关的方式,对蓝队云服务器及其操作系统所发送命令进行记录和审计。具体以您购买的服务及蓝队云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1.2 蓝队云提供的云堡垒机服务不可用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1)管理功能不可用:管理功能不可用是指 admin 管理账号以及各运维人员账号在输入正确账号密码且在账号管理策略(时间限制、IP 限制、行为限制)允许的范围内,无法通过操作指南描述的步骤登录云堡垒机服务管理界面及操作界面内相关功能配置项。
管理功能不可用时间:每五分钟内发生两次管理功能不可用事件之间时间间隔的总时长。

2)协议代理不可用:协议代理不可用是指 admin 以外的用于运维工作的账号在正常登录后,在产品策略完全按照操作指南正确配置的前提下,无法通过本服务正常对蓝队云资源进行 RDP、SSH1、SSH2、TELNET、FTP、SFTP、VNC、XWINDOW、WINDOWS 文件共享协议的访问。
协议代理不可用时间:本服务单一账号每五分钟内发生两次协议代理不可用事件之间时间间隔的总时长。

3)审计日志不可用:审计日志不可用是指,本服务审计策略完全按照操作指南正确配置且无中途关闭审计策略的前提下,运维人员通过本服务访问并操作云上资源,但本服务未将 SSH1、SSH2、TELNET 协议输入的命令形成产品内的日志,未将 RDP、VNC 协议形成产品内的录像。
审计日志不可用时间:本服务每五分钟内丢失的日志和录像时间的总时长。

1.3 以下为本SLA术语定义

1)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2)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 x 24(小时)x 60(分钟)
3)可用性:云堡垒机产品是由用户自身购买的云服务器等一系列组件构成的,云堡垒机产品服务可用性仅限于自身软件系统的可用性,不对针对整体框架的可用性适用(如客户关闭承载云堡垒机的云服务器等)。
4)服务不可用分钟数:服务周期内云堡垒机产品各类不可用时间的分钟数之和。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成功率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x 100%

2.2 服务指标标准

蓝队云提供的本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3. 赔偿方案

对于本服务,如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您有权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赔偿形式为时长赔偿,对于云堡垒机服务,当可用时长低于99.99%时,可按照不可用时长的100倍赔偿标准获得赔偿,即:

赔偿时长=实例不可用时长,最终赔偿时长不超过购买时长。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云堡垒机服务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3.3 赔偿申请材料

如果您认为本服务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的,您可以按照本服务等级协议中规定的时限发起赔偿申请。您的赔偿申请需至少与下列信息一同提供:
1)一份详细的事件说明报告。
2)详细日期、时间、持续时间和其他服务不可用的相关细节。
3)云堡垒机涉及的云服务器等资源节点 IP、开放端口、服务协议等相关信息。
4)其他蓝队云出于合理原因要求您提供的信息。

 

4.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蓝队云的赔偿范畴,蓝队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4.1 由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对蓝队云提供的服务造成安全威胁或存在欺诈或者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4.2 由于您或者任何第三方(不受蓝队云直接控制)设备、软件或技术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4.3 由于您未按照蓝队云规定配置使用产品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4.4 由于您违反任何蓝队云产品条款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4.5 由于您不付费或是欠款或是退款(包括云堡垒机以及本服务所在云服务器)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4.6 由于网络运营商严重故障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4.7 由于您未按规定或者违法使用蓝队云产品引发的服务不可用。
4.8 由于云堡垒机产品框架体系中其他组件的问题(如云服务器被人为关闭、目标服务器访问端口被关闭等)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4.9 使用云堡垒机产品的终端自身硬件、操作系统、软件(如 SSH 工具)故障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4.10 由于网络、硬件或服务的维护、升级导致的服务不可用(蓝队云会按照合理的商业原则给您提前通知关于维护时间的计划)。
4.11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4.12 超过您所购云堡垒机产品规格的主机管理数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4.13 非蓝队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4.14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蓝队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蓝队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5. 其他

蓝队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蓝队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蓝队云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云堡垒机服务,如您继续使用云堡垒机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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